2025年3月18日下午5点54分,我的微信收到一笔转账。

35600元。

一分钟后,我在聊天框里回复:

已收到嫌疑人退还诈骗资金35600元。

这句话很短。我确认了好几遍金额,才按下发送。

从2020年12月31日第一次付款,到这一天,已经过去了四年多。

钱终于回来了。可我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。

一切从一块车牌开始

2020年底,我想给自己的车办一块长沙牌照。

我在贴吧找到一个人。他说自己可以代办,不用我本人去长沙,流程他都熟。最开始只需要700元代办费,听起来不算多。

现在回头看,这700元更像一次试探。

付完以后,事情并没有结束。接着是9520元购置税、4982元保险费、10000元保证金。每次我产生怀疑,他都能给出一个看起来说得通的解释:系统还没更新、手续正在走、车牌马上就下来、保证金很快就退。

为了办手续,我把身份证和车辆资料发给了他,也把交管12123、云闪付的账号和当时的密码告诉了他。

后来云闪付被盗刷了四笔,每笔99.5元。

那时我还不知道,自己已经一步步把钱、资料和主动权都交了出去。

我其实中途报过一次警

2021年1月,我开始发现不对劲。

他说已经代缴的购置税查不到,承诺购买的保险也没有记录。我去深圳观澜的一间警务室报了警。

民警当着我的面联系了对方。对方承诺月底前一定办完。我也记得,当时有人告诉我,对方是他的老乡,应该没有问题。

我选择相信,撤回了当时的报警。

后来确认被骗以后,我再提起这件事,对方却不承认曾经说过那些话,还反过来责怪我为什么继续给钱。

这件事我很长时间都想不通。

如果当时我坚持下去,后面的损失也许不会发生。但人在那个位置上,很容易抓住那个让自己安心的解释。尤其当一个穿制服的人也让你觉得“应该没事”时,你会更愿意相信事情只是办得慢,而不是自己正在被骗。

第二个账号出现了

1月底,对方又让我添加一个所谓“车管所朋友”的微信。

从那以后,两个账号开始一前一后地跟我说话。一个说手续马上完成,一个说还缺保证金;一个说钱很快退,另一个说必须等车牌到了才能退。

第二个账号提出总共需要4万元保证金,又说第一个人会帮我垫付一部分。最后,我在1月30日又实际支付了10000元。

我一直怀疑,这两个账号可能都是同一个人在操作。

他们配合得太默契,第二个账号又从来没有给我发过语音。但这只是我的判断。直到今天,我也没有证据能够确认第二个账号背后到底是谁。

现在我只知道,那些互相矛盾的说法让我越来越乱。我总觉得再完成最后一步,就能把前面的全部拿回来。正是这种想把已经付出去的钱追回来的心理,让我一次又一次继续配合。

假车牌、假票据和最后一次失联

对方后来真的寄来了车牌。

但收到的车牌与之前承诺的信息对不上。快递还曾寄错地方,面单上出现了不同的人名和地址。

紧接着,我又收到一张车辆购置税票据。

我拿着票据向税务部门核实,得到的结果是:假的。

2021年2月,我赶到长沙,想当面把事情解决。他们先说在聚餐,又说在外地送车,一次次推迟见面。到了2月7日至8日前后,两个账号相继失联,我也被拒绝或拉黑。

到这一步,我终于不能再用“手续慢”来解释了。

五笔主动付款,加上四笔盗刷,总金额正好是35600元。

我被骗了。

报警不是故事的结尾

真正报案以后,我原以为接下来只需要等。

后来才知道,“等”可以非常漫长。

我保存了付款凭证、聊天记录、快递信息、假车牌、假购置税票据和微信语音。我把保存聊天和语音的旧手机交出去,反复联系办案人员,也请了律师。

我去过当地,在那里等过;打过很多电话,寄过材料,也向不同部门反映过情况。

得到最多的回答是:还在鉴定、还在走程序、再等等。

时间久了,我有时甚至分不清,自己到底是在等一个结果,还是只是不愿意承认这件事可能永远没有结果。

案件中很关键的一步,是对微信语音进行鉴定。

警方采集了嫌疑人本人的声音,再与他主微信账号中曾经发给我的语音作比对。后来办案民警口头告诉我,两者是同一个人的声音。

这至少证明,那个一直和我说“马上办好”“很快退款”的声音,确实来自他本人。

他只被关了大约一个月

后来,他被刑事拘留了大约一个月。

我曾经主动重新联系过他。他说过自己被关的经历,也提出只赔一小部分钱,希望我出具不再追究之类的证明。

我没有接受。

至于他后来是否取保、采用了什么辩解、案件最终作出了怎样的法律处理,我没有拿到正式文书,也不想把自己的猜测写成事实。

我能确认的只有两件事:他实际被关的时间并不长,而我为了追回这笔钱,已经跑了几年。

签下谅解书的那一天

2025年3月18日,警方告诉我,如果希望尽快拿回钱,需要先写谅解书。

如果不写,就要继续等案件流程走完。等到什么时候,不确定;即使将来人出来了,如果没有赔偿能力,钱也未必还能拿到。

我最后写了。

下午2点57分,我把签好的谅解书拍照发过去。之后,对方给了我负责民警的联系方式和办公室位置。

下午5点54分,35600元到账。

从总额上看,这35600元正好覆盖了五笔付款和那398元盗刷。

但律师费、来回奔波的费用和这些年花掉的时间,都没有人赔。

我更难接受的是:如果我想尽快拿回属于自己的钱,就要先写下一份谅解。

钱回来了,事情却没有真正让我觉得结束。

我为什么现在把它写下来

被骗以后,我很长时间不愿意细说这件事。

承认自己被骗,好像也等于承认自己愚蠢、贪便宜、没有判断力。可重新整理全部记录以后,我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。

骗局不是靠一句明显的谎话完成的。

它先用一个可以接受的小金额让人开始,再用真实姓名、语音、快递、票据和不同身份制造可信感。每当我想停下来,对方就把“马上办好”和“前面的钱很快退”放到我面前。

当然,我也确实犯了错误。

我把账号和密码交给了陌生人;在关键信息查不到时,我没有坚决停止;第一次报警后,因为一句承诺和一种看似可靠的背书,我又选择继续相信。

这些错误,我不会替自己回避。

但我也不再用一句“怎么这么傻”来概括当时的自己。真正值得记住的,不只是不要相信陌生人,而是:任何需要交钱、交账号、交身份资料的事情,都不能只靠一个人的承诺来确认;一旦关键事实无法从官方渠道独立验证,就应该立刻停止,而不是继续投入,等对方证明自己没有骗人。

还有一件事,我也想留给以后的自己。

那四年里,我无数次觉得不会有结果,但我还是保存了证据,继续联系,继续追问,没有因为难堪而把整件事埋掉。

35600元最终能够回来,不是因为事情自然解决了,而是因为我一直没有放弃。

我不想把这段经历写成一个痛快的“坏人受到了惩罚”的故事,因为事实并不是这样。

我也不想把它只写成一堂防诈骗课。

它更像是我为过去的自己留下一份记录:我曾经轻信,曾经后悔,曾经在漫长的等待里感到无力;但最后,我还是把属于自己的钱,一点一点追了回来。

钱回来的那天,我没有觉得胜利。

只是终于可以对四年前那个慌乱又自责的自己说:

这件事,不是你的全部。你犯过错,但你也没有逃走。